任 命:
周祖斌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宇江、顾健等两名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报南通市海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